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业已颁布,这就标志着我国已经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的新时期,标志着我国人民民主法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早在民主革命阶段,当中国人民建立了自己的红色政权并颁布了一系列反映人民革命意志的法令、条例等等的时候,就已出现了人民民主法制的萌芽,那时人民积极地遵守和执行革命政府的各项决议、命令,支持了解放战争。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我们彻底废除了伪法统,并在发动群众展开了各项伟大的民主改革运动的过程中,逐步地建立了全国性的法制,建立并强化了革命的法权秩序。
出处
《法学研究》
1955年第1期20-31,共12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