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人民法院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武器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了人民法院的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保卫人民民主制度,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合法利益,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於祖国;自觉地遵守法律。』这些规定说明:国家赋予人民法院的职权和任务是十分重要的。人民法院必须运用自己的审判职能,镇压反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教育人民,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出处
《法学研究》
1955年第4期1-3,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