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的国民收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的国民收入,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国民收入一样,是由物质生产领域内创造出来的,但由於两种社会生产方式的根本不同,由於社会生产目的不同,由於『苏联的国民收入,同全部社会生产品一样,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两种形式:全民所有制形式与合作社集体农庄所有制形式的基础上,来生产、分配与再分配』的,因而苏联国民收入的社会经济内容构成方面、分配及再分配终极使用方面,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有着原则上的重大区别。在共产主义的第一个阶段——社会主义制度下,两种所有制的存在,它本身虽然意味着将随整个社会生产力之鉅大发展而逐步变化,走向经济上单一的全民或国家所有制形式;但是,很显然地,这里已经没有生产资料为任何私人占有,剥削阶级澈底被消灭,生产关系——人类在物质财富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已获得根本的改变,生产关系基础乃是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
出处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55年第2期53-64,共12页
Journal of Xiamen University(A Bimonthly for Studies in Arts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