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解放以前,江西境內既沒有文物机构,也沒有一個專業的考古工作者,只有個别對考古工作有興趣的人零星的從事一些業餘的田野活動。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頒佈了保護文物的法令,各省應成立文物管理委員會,但江西由於過去沒有基礎,難以立刻賞行。直到1952年1月,在前中南文化部的切實指導之下,將舊文獻委員會改組為江西省人民政府文物管理委員會。自這時起,江西才算有了專设的考古機構。到今天,江西的考古工作有了一些怎樣的收穫呢?這裹按時代先後,簡述如下:
出处
《考古》
1955年第3期24-26,共3页
Archae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