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成都在西南區是一個文化比較發達的城市,過去私人藏書都相當豐富,解放以後,逐漸流入市場,其中一部分由各公共图書館收購,也有不少書籍被人有意或無意地當成‘废紙’,論斤論捆賣與商販,輾轉流入造紙廠中,作為造紙的原料。四川日報造紙廠(現改為成都造紙廠)和中華造紙廠,便有好几间大庫房,都貯滿了這樣的‘廢紙’。致使很多有價值的文獻和資料遭到了毀壞,在文化上造成無法補償的嚴重損失。四川省人民政府文化事業管理局成立後,根據中央指示,注意了這一問題,於一九五三年三月。
出处
《文物》
1955年第4期28-31,共4页
Cultural Rel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