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陶土和石的製品統一為一組共同類的材料,是因爲它們的保管和修復方法幾乎是相同的。这是依这些製品的材料的本來性質决定的。但是,这种情况卻要求極準確的鑑定;不然的話,我們就能糟蹋不少的博物館文物。問題在於:‘石’的概念是包羅着如此多种的材料,以致於我們雖然在实踐上似乎也明白‘石’是什麽,但是我們卻不能指定出確切的特徵;因此,如果我們想科学地看待關於这种材料的保管与修復的問題,那麼就必須確切地斷定我們所要修復的究竟是什麼樣的材料。下面的幾個例子將要說明这個問題。例如,大家都或多或少地熟悉孔雀石(石綠)。如果把孔雀石和大理石來比較一下,它們的硬度和若干其他特徵就多少是相同的,甚至於大理石的色澤有時都像孔雀石的色澤;但是化学成分上它們完全不同。一個是炭酸銅的氧化物,
出处
《文物》
1955年第7期132-140,共9页
Cultural Rel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