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已经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公布了。这一草案经过全国人民普遍而又慎重地讨论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以后,中国人民将破天荒第一次地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宪法,人民将要在自己的宪法的指引和保护下工作与生活着。同时,也需要着重指出:仅只对于宪法革案的讨论,实在就是全国人民的一次极有意义的自我教育。因为宪法草案本身正是中国人民的一部伟大的历史文件,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人民革命的新阶段的具体应用和体现,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结晶。
出处
《史学月刊》
1954年第7期1-3,共3页
Journal of Historic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