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本期参加生产實习的学生、教员共一五三人。从六月一日起,分别在北京、天津、上海、武汉等四個地区實習,至六月三十日全部結束。一、我们是如何进行生产实习的根据我校生产实习條例的規定和法律系专业的特点,以及苏联专家的帮助和中央司法部对我系生产实习的指示,我们作了一系列的比较充分的準备工作,如制定生产實習提綱(實習科目、目的、任務、方法、步驟、内容、组织形式、領導關係及實習中的注意事项),確定實習地區,編制實習預算。
出处
《教学与研究》
1954年第6期38-43,共6页
Teaching and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