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代表着全中國六萬萬人民的共同意志,在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莊嚴地一致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人民民主的憲法,是屬於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它和任何資產階級國家的憲法有着根本的、原則的差別。我們國家現實的政治狀况和經濟狀况决定了我國憲法是屬於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而不是屬於資本主義類型的憲法。因為在我們新民主主義社會中,社會主義因素不論在政治上和經濟上都是屬於領導地位的。首先,我們國家的階級本質决定了我國憲法的階級本質。因為憲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集中表现,也就是國家意志的集中表现,憲法和國家是不可分離的。
出处
《教学与研究》
1954年第9期6-8,共3页
Teaching and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