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關於保護文物的補充指示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現值本區土改進行期間,各地可能發现不少古文物或革命遺跡,本署爲有效執行中央保護文物的政策,使我民族文化遺產不受損失,特根據本區具體情况,提出以下補充指示: 一、各級政府機關、學校、工礦、團體等,應在幹部員工師生和羣衆中,進行深入教育。
出处 《文物》 1951年第11期14-17,共4页 Cultural Relics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