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5年9月,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党校条例》)第一条明确指出,制定本条例的直接目的,是"为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要求的党校教育体系"。为此,既要完善和加强党校现有的领导体制、教学体制、科研体制和管理体制等干部教育制度,又要加强按照这种制度运行的,以中央、省、地、县四级党校为主构成的干部教育系统。党校建立教育督导制度,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本文就党校建立督导制度的问题进行探讨,以就教同仁。一、党校建立教育督导制度的原因(一)教育督导的含义。教育督导。
出处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1997年第4期61-63,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ianjin Committee of the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