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辞书释字应慎用“同”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辞书释字应慎用“同”刘庆俄古人在给书作注时,常常说“某”字又作“某”字,有的说“某”字同“某”字。例如《左传·昭公二十年》:“使有司宽政,毁关,去禁,薄敛,已责。”杜预注“责,本又作债。”后世编纂辞书时,每每据此说“某”字同“某”字。例如《汉语大字典...
作者 刘庆俄
机构地区 首都师范大学
出处 《语文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2期31-32,共2页 Linguistic Research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