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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职能转变中的行政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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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行政法制在转变政府职能中的作用 在我国经济体制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我国政府的职能开始由以政治统治为主转变以社会管理为主,其方式、方法、管理权限和手段也都发生着变化,而行政法制在这一转变的全过程中始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首先,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政府职能转换的法律依据。其次,行政法制是政府职能转换的有效方式,它能使转换当事人以及转换方向处在可以预见结果的状态之中,从而保证双轨制下的转换在平稳中有序地渐进式地实现。第三,行政法制是政府职能转换的保证。
作者 冯昱锦
出处 《行政论坛》 1997年第1期6-7,共2页 Administrative Trib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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