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视听资料做为一种刑事诉讼证据,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侦查和调查的过程中,以录音、录像和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以及其他科技设备手段所提供的能再现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视听资料在侦查讯问中对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强的威慑力,其证明效力也是其他证据所无法比拟的,并可双决某些复杂疑难问题。讯问中,在掌握好视听资料的使用方法和步骤的基础上,可运用其突破案情,扩大线索;认定案件关键情节,准确定性;防止犯罪嫌疑人无理狡辩,无据翻供等。实践中要注意甄别伪造的视听资料。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7年第4期88-91,共4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