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略论物权变动的公示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略论物权变动的公示温世扬根据公示与公信原则,物权的变动以采取可使外界知晓的方式为必要,亦即物权的变动必须公示于众,这是各国立法的普遍主张。关于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在罗马法上经历了由“曼兮帕蓄”(要式买卖)和“拟诉弃权”的严格仪式到以交付为一般原则的发...
作者 温世扬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学杂志》 1997年第5期14-16,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