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侦察心理结构,是侦察主体在侦察实践中,能动地反映侦察客体的特性及其相互联系的内部知、情、意和各种心理形式组合、运动的心理系统。它具有中介性和复杂整体性。它是犯罪案件系统与侦察实践系统内化的结果,这种内化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与侦察心理结构建构的过程是同步的。实践证明,发挥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创造性,开展创造性的实践和创造性思维,对于改组、重构侦察心理结构具有特殊的催化作用和创新意义。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7年第6期91-95,共5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