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犯罪对象是指受犯罪行为作用的、属于客观现象范畴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存在形态。犯罪对象具有客观性、具体性、非人格性、广泛性和可知性的特征。犯罪对象也是构成犯罪客观方面的一个要素,与犯罪行为、犯罪结果一道构成一个行为——对象——结果体系。犯罪对象不同于刑法的保护客体,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犯罪构成理论中各有自己的功能。犯罪对象包括物质形态的犯罪对象,如人体、物体;非物质形态的犯罪对象,如主体的形象与正常状态。
出处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2期28-33,共6页
Science of Law: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