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历史的原因,香港和澳门行政法分别具有普通法系行政法和大陆法系行政法的特点,本文全面比较了两地行政法概念的差异,两地行政法在加强行政管理功能和监督行政功能方面的特点和优点,着重对香港和澳门在1997年和1999年回归后行政法发展趋势作了预测,探讨了实现“一国两制”构想中的行政法建设。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7年第1期17-22,27,共7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