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既是一种稀缺的自然资源,又是一种基本的生产要素,还是一种重要的有形资产。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土地的特殊使用价值与价格必然要在土地市场运行中得以充分体现。 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土地占有中所有权的垄断性,使得土地的使用者不可能是无偿的,而必须付给土地所有者一定的代价。这部分由于有偿使用土地而付出的代价就是地租。土地的价格就是由地租决定的,它的高低取决于地租与利率的比率。
出处
《理论与现代化》
1996年第2期44-45,共2页
Theory and Moder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