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版权意识的日益普及,如何保护作者和出版社的版权不受侵犯已成为编辑把关不可缺少的任务之一。许多编辑接到一部稿子(写作或翻译的)首先注意要把关的第一关就是版权。是写作稿,要看看是作者自己写的还是抄袭他人的;是翻译作品,要看看是否已购买了翻译版权,版权法规定翻译作品只有原著作人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过去以后才不需购买版权,在版权保护期限内一定要购买了版权才能翻译出版。目前,国家版权局和各省市版权处相继成立了版权代理公司,尚未购买版权的翻译选题应该通过代理公司购买好版权,再组织翻译。目前,上海译文出版社,译林出版社的翻译作品全部都是购买了版权再翻译的,没有征得国外著作权人同意的翻译作品一律不出版。但是,也有一些出版社因为编辑缺乏版权意识,列选或一审时都没有考虑购买版权的事,第一关就没有把好,结果给出版社、给社会造成很不好的影响,甚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人们常常以为,把稿子发掉,编辑把关的任务也就结束,其实不然。著作权法规定,出版社出版他人作品的最长期限为十年,超过十年想继续出版发行,必须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续订出版合同。也就是说,出版社与作者签订图书出版合同的有效期不能超过十年,超过十年即为无效。1983年,由北京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出处
《编辑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2期49-49,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