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核对引文是编辑不可推卸的职责。在这个问题上,编辑有四重责任。其中一是对引用者负责,帮助他纠正引用中可能发生的失误;其二是对被引用者负责,避免其文句被错用、歪曲、篡改,避免被人把他没有讲过的话加到他的头上;其三是对读者和其他传播媒介的受众负责,不使他们接受错误的信息;其四是对出版物和其他传播媒介的质量负责,因为引文的准确和适当是一个重要的质量标准。既然如此,编辑就只有认真对待、谨慎从事的义务,没有听之任之、大而化之的权利。现在颇有一部分编辑借口“文责自负”,根本就不核对引文,这是很不应该的。 或曰:核对引文,不就是保证引文和原文相符,没有错漏字吗?雕虫小技,何足道哉!此言大谬。核对引文,首先当然要保证引文和原文相符,没有错、漏、衍字(包括标点符号),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就很不容易。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革命史资料》总第五期上有柳亚子1945年12月14日给马歇尔的一封信,其首句“倾闻大施(使)东来”只有六个字,却错了两个字。“倾”为“侧”之误,“施”为“旆”之误。“旆”是旗帜的通称。“大旆”犹“大驾”,是函牍中的客套话,不料误作“大施”,还自作聪明,在“施”字之下括注一个“使”字,以为“施”是“使”的笔误。有趣的是,该刊封二就是柳函的原稿,编辑只要核对?
出处
《编辑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3期28-30,35,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