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我国于1994年组建了农业发展银行。但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了近两年,其机构设置仍是采取只设立总行和省级分行两级管理机构,省以下未设立管理和营业机构,全部业务仍由农业银行代理,由于管理体制、经济机制的不完善,出现了许多问题。我认为,应根据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的自身特点,在农业政策性业务比较大的地区适当建立农业发展银行的基层机构。 1、农业的特点及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特点,决定了农发行必须在基层设立机构。农业中粮棉油种植业比较效益低,生产周期长,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大,风险高,基层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不愿也不能对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我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0%,农村生产力相对较低,商品化程度不高。
出处
《财经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S1期80-81,共2页
Finance &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