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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与国务院部门规章矛盾的产生及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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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规章是我国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的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宪法、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依法制定的规范性管理文件。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政规章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务院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包括国务院直属机构,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税务局等)依法制定的规范性管理文件。我国宪法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另一种是地方人民政府规章,是省级人民政府及省。
作者 程杰
出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1996年第2期22-24,共3页 Journal of He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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