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创作主体的情感对象化、客观化,使之具有普遍有效性,是中国诗学抒情言志说与西方诗学情感表现说的根本契合点,在推重情感,突出创作主体的能力及禀赋方面两者也有共同点,体现了中西所共有的美学及诗学规律。但从中西比较诗学的目标模式及纯粹诗学立场看,两者又迥异:抒情言志说讲究情感的审美形式化,较全面地概括了创作活动全程;而情感表现说则主张情感的意象化,否定了艺术传达,割裂了创作的完整性。应对抒情言志说作现代阐发。
出处
《中国文学研究》
1996年第3期25-30,共6页
Research of Chinese Liter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