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案率、破案率和案犯在逃率(简称三率)是衡量和考核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实施“三率”,采用量化的形式,提出切合实际的目标,有利于实事求是地评价公安工作的好坏;有利于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有利于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引进竞争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奖惩制度,协调好“三率”之间的关系,把握准确的计算方法.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6年第1期11-13,共3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