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论述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并评介了与公安工作最密切相关的几个问题:(一)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同时决定取消收容审查;(二)律师提前介入,在侦查阶段即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三)进一步确立了预审工作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四)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增加了制约措施。最后提出应当改变观念,振奋精神,作好刑事诉讼法实施的准备工作。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6年第3期33-38,共6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