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报警案件统计数字不实是公安业务统计工作中的一大弊病,直接影响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正确分析和评估。其原因一是因追求“政绩”的需要,人为地压低报警案件统计数字;二是公安机关考核机制上存在弊端;三是统计工作关系不顺,不利于统计部门准确进行统计。要解决这一问题,首要是更新观念,改革考核机制,同时尽快改进报警案件统计的体制和方法,将报警案件统计工作从各业务部门中分离出来,建立公安机关报警案件综合统计网络,将其归属综合统计部门掌管。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6年第5期79-80,共2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