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心理学和教育学的研究告诉我们,一个人的思想品质、道德情操、理想信念和行为习惯的形成,无一不是教育的结果.一般地说,罪犯对监狱人民警察的说教有一种逆反心理,对所实施的教育,规范、制度等有一种对立的心态.这种内发的反应力是干警对罪犯开展思想教育的一大障碍.为了提高教育效益,讲究教育艺术,干警应当自觉地采用无意识教育这种有效方式.一、无意识教育的本质和特点从心理学角度讲,意识是人脑对客观现实最主要、最高级的反映,是人的一切自觉认识、体验和意志等心理活动的总和.无意识是人脑反映客观外界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发生在知觉水平以下的一种认识和一种不知不觉的体验.无意识作为未初意识到心理活动的总和,包括无意感知、无意识记、无意再认、无意注意、无意思维(即非口语思维),以及无意识体验和无意识动作.无意识的心理活动使人能够与环境保持平衡.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北大核心
1996年第6期34-35,共2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