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政府投资企业效益低下,亏损额巨大的情况,韩国政府于1983年颁布《政府投资企业管理条例》:改变政府管理企业的方式,分离企业的经营职能与决策职能,实行企业扩权,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借鉴韩国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对国有企业要实行政资分离;政企分离;国有资产的管理与营运职能分离.可将我国国有企业分为三种类型进行管理和改革:1、国有国营企业:主要采取国有国营形式进行经营;2、企业经营政府干预的国有企业:可采取不同的产权形式与经营形式;3、小型国有企业:转让给其他经济形式经营.
出处
《广东商学院学报》
1996年第4期23-28,共6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Business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