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城市土地有偿使用改革提出的新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化,我国城市土地有偿使用的改革也从理论探讨转入了大规模的实践阶段。主要标志是: (1)从1988年11月开始,国家对所有的市镇和工矿区开征土地使用税,初步改变了土地长期无偿使用的某些弊端; (2)我国许多城市已通过协议、招标、拍卖等形式,有偿出让土地的使用权,为运用经济杠杆全面调节土地使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出处
《现代城市研究》
1996年第3期38-43,共6页
Modern Urba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