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马氏文通》状字部分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没有一个统一的、前后一致的确定状字的原则。《文通》确定状字有三个标准:(1)语法功能;(2)构形特征;(3)语义特征。三个标准互相冲突,不能统一,于是带来了其他两个问题。二、状字的范围不明确。把很多非状字看作状字,而有些真正的状字又排除在状字之外。三、状字的职能不明。这主要表现在论述具体状字时,与“界说”不一致,分析语言材料时处处出现矛盾。
出处
《语言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2期40-47,共8页
Studies in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