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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与发展的若干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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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比较法作为基础理论和应用性兼备的法学二级学科不仅在法学高等教育中应占有独立的位置、在法律学教学和科研单位有专门的机构,而且该学科的建立与发展直接反映一个国家法律科学在国家生活和对外交往中的作用和应用水准。各国法学中比较法的研究通常都滞后于其它部门法学,我国比较法研究恢复和重新起步于80年代中期。它是改革开放。
作者 丹彤
出处 《比较法研究》 CSSCI 1996年第4期445-446,共2页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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