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计算机软件作为一种特殊的脑力劳动成果,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然而,由于计算机软件的疯狂盗版、计算机病毒的制作与传播、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被破坏,以及利用计算机网络传播色情淫秽制品、窃取商业秘密或钱物等行为的猖獗,对计算机软件仅采取非刑法保护,其效果不明显,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颁行了《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决定》,加大了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力度.本刊法学论坛栏目的《计算机软件刑法保护的思考》一文,结合目前国际、国内因计算机软件犯罪的复杂情况,探讨了如何遏制计算机软件犯罪的有关问题.
出处
《法律适用》
1996年第4期11-13,2,共4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