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全面推进各项审判工作,坚持严肃执法,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改善执法条件,进一步加强法院的自身改革和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和作用,为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这是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在1995年12月19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七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人民法院今后工作的指导思想.
出处
《法律适用》
1996年第1期19-19,共1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