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庭养老包括为老人提供养老的经济保障或生活服务保障。家庭养老的经济保障包括依靠本人、依靠子女、依靠配偶、依靠亲属等多种形式。家庭养老的生活服务保障,可根据老人的居住方式来体现其所受到的生活服务及照顾状况,老人的居住方式可分为独居、与配偶居住、与未婚或已婚子女居住等形式。 与家庭养老相对应的是社会养老。在许多地方,特别是城市地区,无论养老方式还是养老的经济来源保障都出现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并存的现象。但是,由于社会。
出处
《理论与现代化》
1995年第10期17-19,共3页
Theory and Moder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