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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中学德育工作中主体和客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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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德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四有”人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德育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是学校、社会、家庭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的工程,使学生随着心理和生理特征的不断成熟而逐步形成正确的政治态度和人生观。本文所指的“德育主体”是学生,“德育客体”是指学校、家庭和社会。在德育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在中学德育工作中探讨如何发挥客体的作用和德育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作者 郭雨声
出处 《教育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1期15-16,共2页 Education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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