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把诊断证明直接作为鉴定结论使用
出处
《法律适用》
1995年第5期48-48,共1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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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瑛.法医鉴定引发上访的原因及对策[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5(5):25-27.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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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永刚.法医鉴定的原则[J].活力,2014,0(10):36-36.
-
3吴联杰,张宏星.搞好法医出庭作证应注意的三个环节[J].陕西检察,2000(1):39-40.
-
4刘伟民.论法医伤残鉴定中的自由裁量[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4,19(S1). 被引量:1
-
5刘志兰,为未.试论在刑事诉讼中法医学鉴定人出庭的相关问题[J].法医学杂志,2000,16(1):41-42.
-
6左为东,肖亮,刘兴庆,许树河.关于法医鉴定人出庭质证注意事项的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5(36):24-24.
-
7杨德顺.对三起被害人死亡案件法医学鉴定的思考[J].中国律师,1994,0(2):24-26.
-
8郭英.浅论刑事辩护中的法医学鉴定[J].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6(2):29-30.
-
9沈恂怡.加强法医学鉴定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应用浅探[J].山东审判,1995,12(1):26-27.
-
10叶松青.临床医生不宜兼职搞法医学鉴定[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0,15(2):1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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