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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法》与西方国家商业银行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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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经营目的,以“存、贷、汇”为主要业务的金融信用机构。本世纪来,特别是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尽管现代金融体系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商业银行仍然在金融机构占据着主体地位,作为社会间接性融资的主导,商业银行在一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世界许多国家都对商业银行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在西方发达国家。
作者 胡哲一
出处 《新金融》 1995年第7期4-7,共4页 New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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