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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呆帐核销中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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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对不能收回的贷款列为呆帐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主要是:借款人和担保人经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借款人死亡,以其财产和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助,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符合上述情况之一,才能报经各银行总行批准在预先按规定比例提取的呆帐准备金中核销。被核销的贷款还应表外登记,注意清收。
作者 吴焕亮
出处 《新金融》 1995年第7期22-23,共2页 New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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