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宣誓,一般是指在某种特定的公开场合以誓言方式中明宣誓者的某种意愿和决心的行为,也是行为人对自己的作为和不作为的一种承诺方式。目前世界上有97个国家宪法规定宣誓制度。借鉴国外的做法,建立符合我国情况的、由人民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宣誓制度,有利于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增进选举人、选举单位与被选举或任命人员之间的联系,使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发挥得更充分,监督权的行使更加有力。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3期20-22,共3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