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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建设要做到“三个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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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理学建设要做到“三个面向”复旦大学法律系修义庭教授法律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现象具有不同层次的内涵。作为法理学研究对象的法律至少有两大层次的内涵,一种是作为上层建筑组成部分的法律,它与上层建筑其他组成部分并列,具有同等性质。通过对法律现象一般的抽象研究...
作者 修义庭
机构地区 复旦大学法律系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4期15-16,共2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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