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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制峻法:防治腐败行为的唯一选择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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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何遏制和逐步根除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要采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防治结合的方针。从行为法学的角度看,对腐败行为的控制目标是:行为前的控制──通过民主和法制教育,使干部树立正确的民主观、价值观,厌恨和反对以权谋私;行为中的控制──创立权力制约机制;行为后的控制──严格执法,强化对腐败分子的惩戒。按此思路,文章从四个方面阐述了有关的理论观点,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即:一、"上下一致"论和冲破传统的理论误区;二、"权力制约"论及其目标模式;三、"双向监督"论和完善我国的监督机制;四"峻法除腐"论及其相应的硬举措。
作者 黎国智
机构地区 西南政法大学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5期4-11,共8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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