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六朝史研究中。在基本概念、时限、社会特征、历史地位诸方面尚存有歧义。本文指出:所谓"六朝"应特指三至六世纪立国江南的吴、东晋、宋、齐、梁、陈;"六朝"的时限东吴可自195年或174年始,东晋可以307年或304年始,下限以隋灭陈为准。六朝社会的特质是一个在时间上基本连续,具有一以贯之的江南区域政权的共通性,可视为一个历史单元研究;"六朝"在中国历史上为功甚巨,东吴之开辟江南富源,为东晋南朝立国奠定了基础,而东晋南朝之偏安,不仅保存和传续了传统文明,而且给十六国北朝吸取汉文化提供了便利,对盛唐文明的产生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出处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95年第1期68-72,共5页
Journal of Yangzho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