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7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的今天,近二十年当代中国文化的变迁亦显亦隐,巨大而又繁复。人们明显感受到它的内含和影响,却又无暇无力彻底条分缕析、追根探源,往往只是在惊奇、震荡、迷惑和惊愕中,来不及作出更充分、更有力的反应,就被一潮又一潮的时代洪流挟裹着向前奔去,奔向意义可能愈发暧昧的世纪末和新世纪。时间之流无法人为地斩断,但我们站在今天回头望,不妨就把我们所站之处暂时定为一个大的文化时期的终点。按照通常的叫法,这一文化时期被称作“新时期”,也有人把它命名为“后文革时期”。对这一文化时期细分,可以划为几个文化阶段,每一阶段都有自己的文化代言人。文化代言人的出现和确立,有赖于他的文化行为和时代精神的契合。在这里用“时代精神”一词,必须加以强调性说明:它不是冠冕堂皇的官样文章,不是意识形态的虚构和硬性规定。
出处
《文艺争鸣》
CSSCI
1995年第3期32-39,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