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在我国的涉外保险业务中占据相当的比重。由于从卖方到买方的运输过程中面临着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带来的风险,因此能否及时给予被保险人经济补偿,关系到货运险的承保数量。为了使保险单持有人在遭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能及时获得补偿,保险人在世界主要港口和城市都委请了检验理赔代理人。这对于及时、准确地处理赔案,扩大保险人的影响,巩固保险公司已拥有的国内市场和扩展海外市场。在贸易中多采用CIF条款,对非贸易类创汇意义可渭深远。
出处
《保险研究》
北大核心
1995年第4期57-58,共2页
Insurance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