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声乐范畴中,各种唱种都存在着行当的分类与确定问题。我国戏曲是以剧中人物的性格、性别、扮相、身份、年龄等因素及音色和唱法,划分为生、旦、净、丑四类行当。它是“带有性格色彩的表演程式的分类系统”(见薛良《歌唱的艺术》)。而歌唱艺术是以演唱者的声音特点进行分类的。早在十八世纪,意大利著名声乐家曼齐尼就已把人声分为女高音,女低音,男高音,男低音四个声部。目前合唱仍以这四个声部八个分声部为组合形式。
出处
《中国音乐》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3期38-39,共2页
Chinese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