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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形式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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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我们通过对枣庄市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情况的调查,了解到全市土地使用权转让面积已达34万亩,并存在着多种转让形式,值得研究和总结,也需在试行过程中加以正确引导。 1.委托代耕。这是出现较早的一种形式。它是由土地承包户委托代耕农户负责农业生产的全过程,承包户向代耕户提供各种生产资料,并支付一定的劳动报酬,土地收入归承包户。这是土地使用权的部分转让和暂时转让,是一种不规范的土地转让形式。目前,这种委托代耕的土地在枣庄市约有6万亩。 2.转手承包。这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由原承包户将土地转手承包给另一农户。根据责权利的不同,又有这样几种形式:一是有偿转包,即原承包户转让土地使用权、产品处置权;新承包户承担农业税和土地承包使用费、统筹费等集体提留,并向原承包户支付部分报酬,报酬多少,由双方协商决定;
出处 《理论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3期53-53,共1页 Theory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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