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巡逻警察的素质 巡逻警察的素质,即执行巡逻勤务的警察所应具备的先天的身体、生理条件和心理品质与后天习得的文化、业务知识、技能以及履行职责的能力等的总和。它是衡量巡逻警察执法能力的重要指际依据,并反映着巡逻警察队伍的基本素质。 在西方国家,巡逻是警察工作的基础内容或基本勤务,每个警察都必须从巡逻做起。因此,“巡逻警察的素质”亦即所有警察都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对巡逻警察的培训则是新警察培训的同义语。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5年第2期30-33,共4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