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半年前,我有幸应邀前往合肥观摩了安徽省黄梅戏剧院赴台节目预演,再次欣赏了曾轰动京沪、饮誉香港并一举夺得文华奖、五个一工程奖的《红楼梦》。这部由沪、皖两地艺术家们合作创作的戏剧在经历了由版权官司引起的停演之后再度在舞台上重放光辉,实在是件值得庆贺的事。应该说,这部根据《红楼梦》原著改编的同名戏曲在表演、舞美、灯光,音乐等方面上的创新还是有许多地方值得肯定的。但是,就其文学剧本本身而言,由于创作者片面追求“新颖”,盲目地把寻找与当代观众的心灵交融点,体现“现代意识”,塑造有一定思想深度的人物形象作为唯一的追求目标,在创作过程中,把今人对历史(包括作品的思想意义和文学价值)的理解、阐述、引申强加给古人,使剧中人物成为作者的传声筒,从而不可避免地陷入了“现代意识”的误区。
出处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5年第3期110-111,共2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