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深得人心的民族区域自治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1984年11月7日,玉屏侗族自治县正式成立.全县各族人民欢欣鼓舞.热烈庆祝(?)为了团结全县各族人民,建设侗乡,发展侗乡,充分体现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县委、县政府在坚持改革开放,围绕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心,着力抓了培养民族干部、制定自治条例、发展民族关系等基本建设,有力地推动了“两个文明”建设的开展.自治县的建立 玉屏侗族是长期生息在这块土地上的世居民族.由于历代统治阶级推行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因而大多数人隐瞒了自己的民族成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党的民族政策深入人心.玉屏侗族群众纷纷要求恢复自己的民族成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侗族人民的意愿,于1981年7月成立民族识别办公室,组织力量进行调查。
作者 陆洪灿
出处 《贵州民族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4期70-78,共9页 Guizhou Ethnic Studi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